桂建設〔2018〕11號
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(局),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地震應急預案》(桂建設〔2017〕21號)要求,為提升我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地震應急能力,我廳決定建立廣西震后房屋建筑安全應急評估專家庫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專家工作職責
(一)受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委托,參加震后房屋建筑安全應急評估工作組,深入災區開展評估工作,包括擬訂應急評估工作計劃、分配應急評估工作任務、確定應急評估人員分組、統計應急評估結果、撰寫應急評估工作簡報和報告等。
(二)負責對震后房屋建筑安全應急評估工作組全體成員進行指導、培訓,幫助其了解掌握相關應急評估工作知識。培訓內容包括應急評估管理辦法、技術指南、操作細則等。
(三)根據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的邀請進行培訓授課。
二、專家調用原則
應急評估專家調用實行屬地優先、逐級申請支持的原則。縣級專家不足,可向設區市主管部門申請專家支援;設區市級專家不足,可向我廳申請專家支援;自治區級專家不足,向國家有關部門申請專家支援。
專家到災區開展應急評估產生的交通、住宿、用餐及有關工作補助費用,由組織應急評估所在地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。
三、專家資格條件
應急評估專家庫專家主要由工程勘察、設計單位、質量安全監督機構、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、施工單位、大專院校、科研院所等結構專家、巖土專家組成,各單位推薦的專家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:
(一)專業技術資格條件:高級工程師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員以上職稱。
(二)專業條件:結構專業或巖土工程專業。
(三)年齡條件:不超過55周歲。
(四)從業經歷:從事勘察設計技術工作滿10年,或從事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工作滿10年,或從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技術工作滿10年,或從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術工作滿10年,或從事有關科研教學工作滿10年。
(五)其他條件:思想素質過硬,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榮譽意識,身體健康狀況良好。
四、專家推薦程序
(一)經專家本人同意后由專家所在單位進行推薦。
(二)專家所在單位向所在地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(局)提交《震后房屋建筑安全應急評估專家推薦表》(詳見附件1)。
(三)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(局)負責組織好轄區內應急評估專家推薦工作,對照專家資格條件,對各單位推薦的專家人選進行審核,將符合條件的專家材料進行匯總,填寫《震后房屋建筑安全應急評估專家推薦匯總表》(詳見附件2),于2018年7月20日前報送我廳勘察設計管理處。各設區市推薦的專家數量原則上應不少于《各市推薦名額分配表》(詳見附件3)確定的數量。
聯系人:莫煥堯,聯系電話:0771-2260062,電子郵箱:zjtkzb@163.com。
附件:⒈ 各市推薦名額分配表 桂建設[2018]11號 附件.doc
⒉ 震后房屋建筑安全應急評估專家推薦表
⒊ 震后房屋建筑安全應急評估專家推薦匯總表
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18年6月27日